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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点击:

15、16、17级各班级:

根据《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见学生手册)和《77779193永利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见附件一)开展2017-2018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5日;

2、各班级同学登录学工系统进行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思想品德申报,(操作流程见附件二)请在9月25日前完成;

3、班级同学互评(流程见附件二)和各班级班导师给同学评议(流程见附件三)请在9月25日前完成;

4、班级里涉及到需要进行学分替代、课程替代的同学,请及时到教务办办理手续,务必在9月22日前完成。

二、材料审核

9月26日后将由学院相关部门对各班级材料进行审核,

1、在班导师带领下,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行为纪实员(或者一名其他班委)等5名以上班委成立班级考评小组,对班级同学进行考评小组评议(表格见附件四),评议结果在班级公示后由班长上交学工办,电子版注明专业班级发至sjxyst2017@163.com,(9月25日之前完成);

2、各班级班长上交班级思想品德评议汇总表(见附件五)、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见附件六)和各项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纸质版9月26日下午三点半至六点交至石麟大楼601,电子版注明专业班级在9月25日下午六点前发至sjxyst2017@163.com,

3、请各班班长对每位同学综合测评和思想品德测评加分项目进行审核,做到真实准确。

综合素质测评所需上交相关材料汇总如下:

1、思想品德小组评议表*1份 纸质

2、思想品德评价纪实表F2*1份 电子、纸质

3、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1份 电子、纸质

4、各项证明材料 复印件 

备注:相关获奖奖状应在2017.9.1-2018.8.31期间)

 

如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陈同学 15558330871

          黄同学 18758373350

          颜同学 187685636623

 

77779193永利学工办

201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