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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有关2021年寒假放假及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4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寒假及开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寒假

(一)根据学校校历时间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21年1月26日结束,全校本科生与联培硕士研究生寒假自2021年1月27日至36日(与浙大联培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寒假轮休时间安排在2021年1月29日至3月5日。3月6日(星期六)、3月7日(星期天)正常上班。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假期的工作和值班做出妥善安排,要确保日常工作有序运转,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三)寒假期间,图书与信息技术中心要确保校内、校外使用网络安全、顺畅,做好图书馆寒假期间开放安排工作。

二、开学

(一)根据校历时间安排,全校本科生与联培硕士研究生于3月7日报到注册。3月8日(星期一)开始上课(与浙大联培的硕士研究生按照浙大有关通知执行)。

(二)教职工于36日(星期六)开始上班。杭甬班车36日上午8:00从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门口始发,沿途停靠站点照常。请各学院及教学管理部门提前做好开学准备。请全体教职工安排好休假时间,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一)期末考试安排、补考安排、教学安排等工作应严格按学校教务处的有关通知执行。

(二)学生学期评语、成绩单寄发,学生离校、石麟大楼与学生宿舍封楼、学校医务室开放安排,学生报到、学生注册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学校教务处、学工部、保卫处、总务处的有关通知执行。

)寒假期间,总务处和相关部门要安排好留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做好对有关人员的春节慰问工作。

(四)各单位按照各级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传达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全力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校园安全,确保师生欢乐祥和度过寒假。

)学校实行总值班负责制。总值班时间为白天8:30-17:00,晚上17:00-次日8:30,其中白天2人,晚上1人。白天值班地点在行政楼105室,晚上值班地点在生活园区32幢B2单元104室。值班电话88229010。设置行政楼105室为应急处置办公室。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