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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关于评选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3    点击: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在2018届本科毕业生中开展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号)的评比条件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被拟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者。

(五)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者、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优秀(500分及以上)或通过六级者、获得专业技能证书者等优先考虑。

二、评选程序

1.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比工作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学院依据《77779193永利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分细则》(见附件1)对申报者材料打分排序,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荣誉和奖项以申报者在校期间获得的同类中最高级别计分。各学院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核,宁缺勿滥。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以上的公示,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确定人员名单。

2.省级优秀毕业生的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4%(四舍五入)评选,原则上按同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评选,名额出现空缺时,可由其他专业填补,不设候补。各学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见附件2。

3、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将相关评比证明材料复印件在2018年1月15日下午五点至七点交到石麟大楼601,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8130365,15258387469/682750周同学,QQ:1161376542。

三、评比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确认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创业教育;要切实保证确认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确认结果公开;要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确保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要关注初评同学毕业前的学业问题,特别要提醒学生重视毕业论文(设计)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