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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关于学校评选2017年度创新实践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26    点击:

各班级:

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2号(见附件1),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类别及金额

(一)创新实践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团队)。

(二)创新实践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人(团队)。

(三)创新实践奖学金三等奖,500元/人(团队)。

二、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参评学生须符合2016-2017学年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该学年学业水平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同年级前60%,思想品德评价和综合能力评价排名班级前60%;

(三)当年度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的认定项目为准)、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四)每人每年度限获一次创新实践奖学金。

三、奖学金的评选程序及表彰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与团队区分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2),团队申请时,符合评奖条件的团组成员方可参与申请。请需要申请的团队或个人将申报表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8年3月28日下午5点至7点交到石麟大楼601,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8130365,15258387469/682750,周同学,QQ:1161376542。

(二)学院对申报人所获奖项、学术成果等进行认定;对申请人的评奖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对奖金已发放情况进行核实。推荐参评人选,将初评结果及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参评材料,确定参评人选,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四)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审定,确定最终名单;

(五)学校公布创新实践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予以表彰。

五、注意事项

(一)证书与奖状获得时间、论文发表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间。

(二)请申请者如实填写申请表,学院须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请参照教务处提供的《2017年学科竞赛立项项目》(见附件3,以学科竞赛作为该奖学金申报理由的,须在学校立项项目范围内)、《2017年学科竞赛参赛学生获奖奖金统计》(参照此统计表如实填写奖金发放情况,学科竞赛已发奖金的,该奖项只评荣誉,不发奖金,该统计表已发评奖辅导员)进行审核。

(三)高层次职业资格证书以各学院盖章确认上报的材料为准(见附件4)。

(四)个人与团队不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