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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关于开展202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21    点击:

各班级: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要求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二、评选条件
     (一)2017、2016级本科生
     评比条件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宁波理工学〔2015〕113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在合格(6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除外);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6)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活动,2019-2020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分。
     (二)2019级本科生
     评比条件按照《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宁理学〔2020〕95 号)规定执行。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刻苦,当学年无不及格课程;在校期间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学业三等及以上奖学金(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专业学生至少1次);
    (3)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和帮助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获得2次以上(含2次)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五年制专业学生至少3次,专升本专业学生至少1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当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70分及以上(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除外);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6)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活动,2019-2020学年寝室卫生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分。


二、评比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同学,依据《77779193永利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分细则》(见附件1)和《77779193永利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见附件2)进行排序,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的荣誉和奖项需在大学期间中获得,分数相同情况下,学业排名靠前者优先考虑。学院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2、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校优秀毕业生初评测评表》(见附件3,电子版)、《校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优秀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5,电子和纸质版)及《优秀毕业生申报承诺书》(见附件6,电子和纸质版),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12月28日下午五点至七点交至石麟大楼601,同时在当天下午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jxyst2017@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初评为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在毕业前出现不及格课程、或受到纪律处分,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没有达到良好及以上、或达不到授予学位要求,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资格,在同专业内由候补人员替补。


如有疑问,请咨询

水同学:15336629370    QQ:1713179616

马老师:88229024       QQ:1017688784

77779193永利学工办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