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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新丽”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点击:

各班级: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香港知名人士金维明先生在我校设立了 “新丽”奖助学金。现将2018年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和名额评选25名,每人2000元。面向全院所有在册本科生评选。

二、 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扶危济贫,帮困助学原则;

3.奖励先进,择优评选原则。

三、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获得2016-2017学年学校各类奖学金(大一学生要求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要求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并乐于参加公益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4.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各类学生科技创新实践环节(如竞赛获奖、专利、论文等)、外语学习中取得成果或为学校 (学院)和班级的建设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并将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院学工办;

2.各班级于5月27日前将评审表、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电子邮件至 3032989880@qq.com)报送学工办,联系人:邬旭东老师。

3. 学院审查申请人材料,广泛听取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

4.学工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公示,确定最终名单后发文公布。

附件: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评审表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外设奖助学金汇总表

77779193永利学工办

2018年5月22日